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母亲创业循环金”累计实施资金逾4亿元******
人民政协报讯(记者赵莹莹)截至2022年底,“母亲创业循环金”累计实施资金近4.086亿元,为46.3万余名女性创就业提供资金支持与培训赋能,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促进受益地区妇女及家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是记者从日前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举办的新一期“@她创业计划——母亲创业循环金”项目启动仪式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1996年,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开始实施母亲创业循环金项目,以“小额借款,入户扶贫,循环使用”的方式,帮助困境女性实现就业和再就业。2015年,该项目升级为“@她创业计划”。
启动仪式上,黑龙江、吉林、甘肃三省妇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当地执行“母亲创业循环金”项目的经验和成效,受益妇女代表分享了在“母亲创业循环金”支持下实现自主创业、追求幸福生活的故事,为参加活动的困境女性就业创业带来了信心、树立了榜样。
记者了解到,本期启动的“母亲创业循环金”项目实施资金总额度1260万元,扶持黑龙江、吉林、甘肃三省14个中标项目,预计将直接帮扶560余名困境女性和女性创业带头人发展生产,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董葵强调,各地妇联组织和妇儿基会要扎实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团结爱心企业和社会各界,助力更多妇女追梦圆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日前携手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紧急筹集10万份“防疫健康包”,确保及时向10万个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和家庭发放。
据悉,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目前正联系采购口罩、体温计、消毒用品、检测抗原试剂等防疫物资,对接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支持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家庭以及孕产妇、高龄老人等群体应对新冠疫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